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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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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全县有1.35万户、4.9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但仍有1.12万户、4.88万人处在贫困状态。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行政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17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5贫困户脱贫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准,到2017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10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20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15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16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17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97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等特色经营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

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严肃问效。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镇办、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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