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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情感日志:我曾经是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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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个好孩子,在走出你们划给我的圈子之前。

qq情感日志:我曾经是个好孩子

我也曾很乖很乖的,那时我会做完作业再去玩,我会担心考试得不到满分,会在考差之后伤心气馁,那时的我上课全神贯注,从不走神,不和同学有过多接触,因为那是你们所谓的“鬼混”,那时的我看电视会看科教纪录片,而不是现在的电视连续剧,那时的我会称你为“妈妈”,而不是现在一个字的称谓,那时的我会期待那个叫“爸爸”的人归家,尽管他会因一点小事而打我……

那个时候,我渴望读书,可你们给我买过书吗?呵,当然买过!故事书……那不是我想要的!

那个时候,我说过我想要学绘画,想要学跳舞,可是你说没钱,我知道那是借口,但我还是没有再提这件事。

那个时候,我很笨,成绩不好,看着同学去补课,我也想去,和你说了之后,你说补课没用,所以我到现在也从没补过一节课。

那个时候,我基本不会出门,整天呆在家里,连玩耍的小伙伴也都是邻里,都是她来找我玩,我从不曾找过她,因为那时你说,去别人家会麻烦到别人。

那个时候,我会向老师打小报告,揭发那些调皮的同学的“恶行”,因为你讨厌他们,说那样没出息,那样不是好学生。

那个时候,我的一切都是你们做主,我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哦,原来这就是“好孩子”!

现在,我走出了你们划给我的圈子,所以你们说我越长大越不听话。

是啊,现在的我不是好孩子……

现在的我好像真的很坏,我会满口脏话,谩骂那些我憎恶的人和事,我会喝酒,在我疯狂的时候,我会打架,当有人欺负我或者触及我底线的时候,噢,我不会抽烟,这能不能算作我还不是太坏……

记不清我是多久开始说脏话的了,但是我在你们面前都有控制,从没在你们面前说过。我真的不觉得喝酒有什么不好,我记得我第一次喝酒好像是4岁生日,是那个我叫爸爸的人亲自灌我的啤酒,我还记得那酒有多少,那次醉了啊,也是唯一一次喝醉……打架么,我没打过群架,应该还不算最坏吧?第一次打架是和那个男生,原因记不太清,但是记得是因为你们,我也忍受不了别人的欺负……

这个暑假,我经常和同学出去逛街,噢,不对,你们说这叫“鬼混”,上QQ聊天,你们说我有网瘾,好像我还没跑到网吧熬过通宵吧?逛街时买了件衣服,你们又说,钱难道是白来的吗?你没衣服穿吗?可我想说的是,你所说的那一堆衣服,大部分都是别人送的,我自己买的不过几件罢了,而且别人的衣服,我穿着又不合适,更何况,那一堆衣服里,还有好多小时候的,我自己感觉我的衣服远远不及大多数同龄人多……

你对我说,你快16了,是个大人了,要懂事了,可是,我哪里不懂事了?噢,是我没有每一件事都听你的安排吧!可是我已经快16了,你又为什么不给我点空间?不给我自己做主的权利?我真的很讨厌没经过我的允许而翻我东西的人,尽管那个人是我的父母……

我不是好孩子,可我也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啊。

  我的离开会让你心痛吗?

同一天空下,我呼吸着你的呼吸,却感觉不到你想念某人的心跳。还记得那天问过你说,如果某天我不告而别,你会想我么?你说会的。我知道,那是你对一个普通朋友的基本礼貌,我懂的,谢谢,但我要的不是这些。

那些曾说对我也有感觉的话,现在听起来都已变得遥不可及。要是曾听过的话都不是出于真心的,我情愿从未听过。那一段不算短亦不算长的时间,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在眼前都被调校至慢格般浮现。也许他要的只是暧昧……

我回来了,在离开的这段时间,突然发现对那个人的思念日渐淡忘。有些人,该放就放。快一个月了,那个人始终没给我发过信息,也没打过电话,足以证明,一个人,他无心于你,就算再用心,也无法成为他心中的某人。不再做无谓的付出,他不会感动,亦不会在乎,何必呢。退场,谢幕。

记忆是钱不能买回来的。曾经付出过真心,结局却是那么的惨不忍睹。如果得不到我想要的,不开始也罢。身边的朋友总说,还挑?再挑就真的被剩下了!!呵呵,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的,不是么?我已不是那个年少轻狂的孩子,再也挥霍不起这颗逐渐老去的心仅存的一丝安宁。又或者如此的说,是对自己没信心罢。饼,我好矛盾,多希望你能再次给我勇气,在迷失的路口,该如何找到来时的路?记得你曾说过,“喜怒哀乐是人生的旋律,就算再苦再累,都要笑着去面对。不要忘了,有一个人会在远方为我默默祝福。”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总会热泪盈眶。饼,念你。

女人的悲剧,是永远留恋以往的情人和憧憬跟未来的男人可以永恒。两个人在一起靠的是缘份,如若缘份不再灵验时,分开亦是理所当然。纵使如此,我仍相信爱情,只是不再相信爱情会有永恒。往后的日子,会开心的吧,那是一定的。

有些事情,不得不遗忘。我想,每个人,都是那样一路走过来的吧。人生,是只能往前走的单程路,自己选择的,跪着也要走完。

其实,我也一直纠结于这份不安的情愫。脑袋里往往都在想着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要这样呢?明明说着放开了,为什么还要想到那个人呢?”或许,不伦男或女,每个人心里都有阴暗的一角,都有一个自私又好胜的欲望,总希望有个人忘不了自己。

也许当事情发生时,会感到很伤心,但一段时间过后,回头再来看这件曾伤过心的事,便会感到它的珍贵,更庆幸当天曾被它伤过,为它痛过。

感谢你让我成长了。祝你幸福!

  为什么“初恋不会开花结果”

大部份人都是在小学或中学时代经历初恋的,更早一点的话,大概是在幼稚园时,就己感觉到异性的存在吧?

我认为像这类型的初恋真有结局的话,其实是很可怕的。因为若在小学二年级时发生初恋,并一直与对方交往,终至结婚白头偕老,那么一生中所认识的异性,除了初恋情人外就别无他人了。

总之,“初恋不会开花结果”是因为孩提时候就得决定终生伴侣,实在是件不堪负荷的责任!所以上天才不让它有美好结局吧!

而所谓的初恋情人,顶多是就读幼稚园或小学时,在不懂世事,认识不多的情况下所喜欢上的对象。不是常有人在同学会中再次与初恋情人见面时,却大失所望,觉得“那么好看的人怎会...”或是“幸好初恋没有结果!”再怎么说,以孩童时期的价值观标准喜欢上的异性,要一直发展成婚姻生活的对像,实在是太勉强了。

初恋像是为即将到来的恋爱和结婚时期所预期所预备的,如卡介曲之类的东西。

在认真谈著令人烦恼、神伤的恋爱,或在结婚之,前总该都会培养出对恋爱的免疫力吧!虽然要免疫必须注射疫苗,但若疫苗太强的话,就会真的生起病来。很少人会在初恋时便给弄得身心俱疲,所以有免疫作用的初恋,大多只是云淡风轻的经验。

人们都是在初恋的泪水中,体会到恋爱不能一切如意『恋爱本质』。即使当时对于不如己意的恋情感到伤心,但在长大成人之后,回忆只是淡淡的疼痛而己。

没有结局的恋情,变成淡淡的回忆才是真正的初恋。

  思念乘风

独坐窗棂,静静看着树叶在风中舞动。今夜的风很大,还有长长的雨丝随着风一起飘飘,硕大的城市浸在一片秋风、秋雨的朦胧中。我在昏黄的灯光下喝着茶,纷飞的思绪也乘着秋风飘出窗外。

一条狭狭窄窄的青石板路,曲曲弯弯,一直通到东山脚下,这是我上东山小学的必经之路。九月一日,二十三年前的今天,一早穿上母亲为我缝制的新衣裳,拉着父亲的手,高高兴兴地走在这条小巷上。从此,我与文字、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记得那天也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天气,风中飘的不光有雨还有父亲为我哼唱的.童谣:“小呀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

电脑里传来了《读书郎》的音乐,与我当年听父亲唱的一样,许多许多的往事涌上心头,点点滴滴的飘然而至,又乘着秋风飞出窗外。原来这些往事都并未走远,仍驻足在我的记忆深处。是啊,有些事永远难忘。

眼前是一条湖,雨水像线一样落进湖中,不见了;风吹动水面,荡起了一阵阵的涟漪。这是一条我们整个东山都为之骄傲的湖——太湖。母亲最喜欢太湖了,她每次回东山,都会带我到湖边散步。风声在夜空下低回游荡,芦苇和竹叶在风中发出的沙沙声,组合成一支浑然天成的交响乐,母亲说这是世界上最美最动听的歌声。

我的纯真,我的童年的梦,小心地藏在太湖边的一角,风雨为着这份守候退让,留一条小路通往心的方向。在心底,一遍遍涂抹记忆中定格的画面。熟悉的太湖,熟悉的母亲灿烂的笑脸,一朵朵花般晕开,又如一片片玫瑰花瓣随风飘散。好想让时光停驻,哪怕只是让我再多看一眼你的容颜。

又一阵风吹来,我的心飘到了东山脚下的长途汽车站,那是我最熟悉不过的地方。真真切切地记得那年第一次从这离开家去外地读书的情景。

有些往事怕被触及,很扎心的痛。那时是20不到的少年,独自在外闯荡。受到挫折时倍感孤独,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我写给家人的信笺上,立刻觉得人轻松了!从那时起,我爱上了文字,喜欢将心思写在散文里;也是从那时起才知道家的可贵,所以每次回家,即使平平淡淡,也倍感珍惜。

无数次初秋回学校,又都是难忘的日子。父母到站牌下送我,我总是故作轻松地摆摆手说“你们回去吧。”赶快回过头来,怕看到车后面那俩个挥着手依依不舍的身影,也怕别人看到我眼里的泪。车在行驶,我的泪再也忍不住,悄无声的滑落下来。

每次回家都这样,我不舍二老,他们更不舍儿子。

现在,我终于完全回家了,不再漂泊,而父母,你们又在哪里呢?站在家中的阳台上期待着凄凉的秋风,能为我送来一丝他们的音讯,哪怕是一丝也好啊。

寂静的空间中流转着微细的悸动,风在无声处悄然回旋。一枚树叶在沉静里飘落,和过去的岁月告别。落叶缓慢从容地落在时间的空隙里,将母树注视的视线拉长,定格。

往事悬挂在窗前,在有风的晚上细细地品味。有些往事,很是伤感,如一根针刺入我的灵魂;而一些往事,却是无比温馨,让人记住终生。

从东山搬到上海,我们住在南市区靠近城隍庙的一幢石库门房子里。那时,我们家街对面的复兴东路口,有一家叫“东风饮食店”的小吃店。我们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父亲就必定带领全家到小吃店去吃阳春面。我总是兴高采烈,非常的喜欢。热腾腾的阳春面上撒着一些葱花喷香扑鼻,面是光溜溜的,很滑溜。父亲教我用筷子把细细的面条卷起来再慢慢放进嘴里,呵呵,既好吃又好玩。母亲坐在对面看着我们父子俩,那时的她是最慈祥的。但我不满足于总是吃阳春面,旁敲侧击地提醒父亲还要吃馄饨,至少还有点肉味。但父亲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每个星期天早晨我们全家就会去吃阳春面,因为这是我们的节日,整整六天我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记忆是一份流逝前行的美,逐渐离开,逐渐老去。

恍惚中似乎一些东西不肯丢弃,却也无可奈何地硬生生插在某个地方,纵然生出一对善飞的翅膀,也无法追回,无可超越。

而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乘风归去,不断的回眸。

乘一阵秋风,带上我的思念,将你们的名字,一笔一划的刻在上面。凭窗而立,作一次随心所欲的轻舞飞扬。

心里愈加感觉生命的粗砺艰涩,就算华丽也是虚弱。人生就是一场接一场的独一无二的决绝,在时间的婉转中慢慢凋谢,不间断的和过往告别,和昨日告别。

  一迟一暮,一思一念

徒步走在街道上,马路两边的建筑物与我相对静止,一排排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整齐的排列着以示生命的威严不可侵犯。喧嚣声在一片叫卖声中得到了认可,疯狂的向我扑来。喧嚣声中夹杂着城市独有的味道向我扑来,我只能定住脚,把自己想象为一颗七情六欲外的微尘,漂浮在静谧的第六空间里。然而,时间却脱离了空间,把这个世界的天音扰得荡然无存。我只好戴上耳机,听着几首熟悉的曲子,以抵挡另一种声音在我失去方向的步伐中肆掠。我也只能这样做,我不能让我迟缓的脚步在暮海汹涌的时候,成为我一生一世的思念。于是我轻吟道:“一迟一暮,一思一念”。

沿着街道,不停地漫着步,两眼不停地扫视着路旁的商店和陌生的行人。行人匆匆而去,消失在没有尽头的繁年华月中。把双手插在裤兜里,敏捷的避开穿着华丽衣服的商人。两个耳机在耳孔里不停地咆哮着,呼出某种带有节奏感的旋律,配合着我的前进。和众人一起站在路口旁等待着绿灯,绿灯指示着我的方向,我知道我应该走过去。涌入人群,在没有注视车辆的情况下大步而行。我被夹在人群中,我感到安全,感到我依然可以在迟暮时分,沿着这条路,思念某个熟悉的陌生人。

穿过二环路上的一个十字路口,发现马路旁的那座又旧又老的房子竟然那么眼熟。苦思片刻,忆从心来。哥曾租过顶上的那间小屋,逼仄的空间,窄窄的巷道。没有窗,只有一屋的黑暗。一堵灰白的墙上,岁月的痕迹斑驳,枯死的青苔泛着黄,紧紧的贴在墙上。我曾想过,它是不是在倾听某种我们无法听到的声音。这种声音连接着荒凉,连接着冷清,连接着颓败。我俯下身,将脸靠在墙上,听到了马路上的汽笛声,错乱的脚步声,痛苦的呻吟声。很快我的脸便僵硬了起来,我的体温在瞬间被凝结,身体失去知觉,两腿不住的颤抖着。灰白的墙吮吸着我的体温,一点点的蚕食着。我的体温,一种孤独的味道,一种寂寞的黑色,一种没有营养的余热。这种温度不来自地球,不来自万物,不来自情感,它只是伴着我身体一起成长的一种思念。它在夜幕中生存,在思念中迟暮。

移开脸,脱离的白灰依附在我的脸上,我轻轻一擦,它们垂直滑落。它们沿着我的脚印滑落,沿着我的思念滑落,沿着迟暮的天际滑落。它们在空中飘着,像一朵朵白花绽放在寂寞的垂直空间里。我知道它们不愿意,但那是它们生命的方向。它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顺从,它们的爱才能在地里生根发芽。只有顺从,它们才能挣脱时间的枷锁,成为空间里的自由战士。其实它们很像蒲公英,拥有一样的皮肤。可是它们的思念太重,它们寂寞的夜晚太迟。因此,它们坠落,它们飘舞,它们迷茫。

转身离开,继续前进。一条长长的小巷出现在我的眼前,凹凸不平的地面,肮脏的积水,老旧的建筑,一群群忙碌的人群。两旁,交易时刻进行着,不容打扰。低廉的运动鞋,劣质的服装,嘈杂的音乐,这些都勾不起我的欲望。偶尔抬头看看天,看看路旁烤番薯的老大爷,看看衣着破烂的流浪汉。这里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没有直接参与,我只是一个会间接思念的过客。我之所以会路过那儿,因为那条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小巷是我脚步的方向,是我匆忙的终点。那儿将有我要的宁静,有我要的自由,有我要的思念。

渐到尽头,我有些失望,小巷被我一眼望穿。看着不远前的一处荒地,我有些兴奋。它应该是属于宁静的一部分,喧闹声早已在脚下成为浮云。这里的安静是我所钟爱的,听了太多的声音,我的耳朵应该得到休息,它需要安静。尽头处,几座小楼安然的坐立着,挡住了我前进的脚步。我心灰意懒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慢慢的仰起头,洁白的天空中飞着几只风筝。我饶有兴趣的起身,走进一座废弃的荒园。当我站在入口处时,我自认为是几个天真的小孩在欢快的放着风筝。当我走进之后,几个年过半百的花甲老人分散在几个角落,仰着头放着风筝。时而收线,时而放线,时而向前,时而退后。我站在旁边欣赏着这场表演,并没有给他们掌声。我十分清楚,他们和我一样,是为了安静,是为了一份迟暮时的思念。

我独自在荒园散着步,满地的枯萎的蓬蒿静静地的站着,它们给了我安静,它们仿佛知道我所想要的。也许在某个被我忘记的角落,我们曾经相识。也许在某个冷清的田园,我们曾经相知。它们看着我,而我却不认识它们。它们的眼神中似乎掺杂有某种希望,希望我记起一些我已经淡忘的东西。寒风微微,小花簇拥在早已干枯茎干上,随着风的方向飘舞。一丛丛的杂草为这个荒园平添了几分冷清,这种感觉就像迟到的暮夜,像没有根的的思念。

风筝越飞越高,在天空中渐渐迷失了方向。几位老人兴致未减半分,两三只被树枝款住的风筝无奈的呆在树上。苍穹下,一只盘旋的老鹰风筝欺骗过我的眼睛。我闭上双眼,它俯身冲向我,叼走我的思念,扔在迟暮的荒园外。

于是我浅唱“一迟一暮,一思一念”,然后转身离去。

  新婚姻关系与家居

未婚同居或试婚,是前两年报上议论得颇多的话题。不过近段时间似乎消声匿迹———大家都为赶上分房未班车抢闸结婚,此时还玩未婚同居,未免太奢侈了!

婚是结了,但未入“状态”的人却不少。所谓状态,当然包括婚后买菜煮饭做家务搞卫生而且没有独处时间个人空间……这种状态,所有自由惯了的人都是本能拒绝的。于是,有人便想出一种新婚姻关系———分居。

朋友中就有这么一对。为夫的住在单位分的小套间里,下班在家打机上网找一帮死党打拖拉机看足球,过得不知多快乐逍遥。为妻的仍住娘家做她的娇娇女。不过,一到周末,两人便翩翩飞往市郊的安乐窝,渡假去也。看他们的爱巢,全作开放式设计,还有一个绝对棒的家庭影院,害得我们这班损友不时前往搔扰搔扰。据说他们分而居之的理论基础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整天对着免不了拌嘴斗气什么的,何必呢?至于生小孩?以后再说。

有心人会留意到,城外几个有名的楼盘,一到周六周日就忽然热闹起来,大街小径上多了不少出双入对的,据说其中就不乏分居族。

别的不说,我想做装修、建材的人肯定会对分居族满怀热爱,最起码他们房子多了,钱也自然花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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