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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拾金不昧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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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不占小便宜的道德和社会风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古代拾金不昧例子,欢迎阅读。

古代拾金不昧例子

  古代拾金不昧例子【一】

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的农历三月份,龙溪县(今福建省龙海市附近)的一位名叫黄中的老农,跟他的儿子一起撑着小船,去往漳州的东门买粪用来肥田,泊船码头厕所里的粪便,一向是归黄中买的。父子二人担着粪桶进了厕所,忽然看见一个腰袱——相当于现在很多喜欢旅游的朋友系在腰上的腰包——黄中将腰袱带回了船,解开一看,只见里面有六十两黄金。儿子一看大喜,说这下咱家可发财了,黄中严肃地对他说:“这一定是上厕所的人丢失的,如果是有钱人,不会把贵重的财物包好后缠在腰上,所以很可能是穷人丢的,穷人能攒六十两黄金并带出来,想必是救命的`钱,怎么能据为己有?我要等着失主回来。”儿子生气地争执起来,说咱们种一辈子田也挣不来这么多钱,现在白来的钱又不拿,岂不迂腐,说了半天也没有用,生气地走了。黄中把金子重新用腰袱包好,藏在船尾,抱着竹篙等失主回来。

“良久,遥见一人狂奔而来,入厕周视,彷徨号恸,情状惨迫。”黄中连忙上前问他出了什么事情,那人说:“前一阵子官府抓住几个山贼,山贼被拷打之下,胡乱攀指,说家父是他们同伙,结果家父被抓进了大牢,多亏乡亲和士绅们一起作保,州官才答应,缴齐一百二十两黄金作为保释金,释放家父,我把家里的房子和田地都卖了,又朝亲友借了一些,只凑齐了六十两,州官说先交一半也行,等家父出狱后,我再慢慢凑齐剩下那六十两,我赶紧把金子放在腰袱里,急匆匆去州里,谁知走到这儿突然内急,上厕所时,解了腰袱放在一旁,由于心焦意乱,出来时没有把银子带上,现在银子丢了,我死不足惜,老父亲可怎么办啊!”说着泪如雨下。

黄中仔细问清楚他所丢腰袱的颜色、里面的银子是怎么包封的,“俱符”,然后拿出那个腰袱对他说:“金子都在这里,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那人惊喜过望,激动得连说谢谢,非要给黄中留下十两金子,黄中拒绝道:“我要是有那个贪心,为什么不直接拿走全部金子,非要等你回来再要你这十两呢?”说完撑着船离开了。

  古代拾金不昧例子【二】

有一卖菜人,早起,去集市上菜。半路上捡到一沓钱,趁着天黑,就把钱揣了起来。天亮以后,查了一下,好大一笔钱,有十五两银票。拿了一张半两——即五贯的,买了两贯的肉,三贯的米,放在挑担里,也没有买菜,就回到家中。把事情如实告诉了老母亲。

其母不信,怒说:“你在欺骗我啊,就算是有人丢的,也不会丢这么多,一两张也就罢了。不是你偷的吧?如果真是捡的,就赶紧给人家送回去!”

“的确是捡的,但是送给谁,怎么还啊?”

“你在哪里捡到的,就在哪里等着失主回来,然后还给他!”——母亲说,

“我们家一辈子都没有过一次买这么多米和肉的时候,你一次买了这么多,一定会招来祸端的。”——马上催促儿子回去还钱。

回去,果然看到失主在寻找。卖菜人敦厚,没有追问失主丢失钱物多少,直接就把东西还了。旁边看热闹的人觉得,失主应该拿出一些银两,有所表示。没成想,事主竟是一个吝啬小人。

“我丢了三十两银票,如今只拿回来十五两,怎么奖赏啊。”——说自己拿回的钱数不对,卖菜人一时语塞,双方争辩不休,告到了衙门。

审案者觉得,卖菜人说得诚恳,于是暗地里叫人请来他的老母亲,了解了情况,果然一致。于是升堂结案:失者失银票三十两,拾金者捡到十五两。

“这样看来,买菜人捡到的十五两,并不是丢钱人所丢的钱。这十五两,看来是老天赏赐给这位慈祥仁义、知书达理的老母亲的。”——审案者把钱给了卖菜人,命其拿回去孝敬贤母。又对丢钱人说,

“你丢的是三十两,应该是丢在了别的地方,自己再去找找吧!”——于是,呵斥他离去。

围观的人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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