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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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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

2013年,我站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搞好以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预防注射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二)采取的措施

根据《xx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局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制定了防疫预案和文件下发到各村。对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培训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加强领导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3、落实责任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2

2010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3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4

全区的畜牧,在市畜牧局的正确下,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十一五”,以增加农民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平和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卫生监督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两个效益为指导,努力打造畜牧强区,使畜牧业成为建设主义新的重要产业,。预计XX年全区畜牧指标完成,牛饲养量17309头,出栏 8750头,分别完成年的61%和53%(奶牛饲养量4640头,出栏 215头);猪饲养量74645头,出栏3413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83%和56%;羊饲养量34506只,出栏24656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8%和104%;禽饲养量101.88万只,出栏50.1万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0%和67%,其中肉鸡和鹅的饲养量为40万只和3万只,出栏44万只和2万只。肉类产量5720吨,蛋类产量1025吨,奶类产量9397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54%、54%、75%;牧业总产值8835万元,完成年计划58%;新建市级村外畜牧小区3个,发展人工牧草3000亩.

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

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宏福肉类有限的同时,重点抓了佳润有限公司、润霖食品有限公司和润丰肉联有限公司。今年宏福投资500万元,扩建厂区、改善。固定资产总投资达4000万元,年加工能力3万头,带动农民XX户,从业人员600余人,创产值XX万元,获利200万元,产品销往东北三省、青岛、、深圳等大中城市,前景看好。宏福肥牛正申办无公害食品产品认证,宏福肥牛产品质量和信誉非常好,同中东了出口,年出口创汇250万元,填补了我区肉类出口的空白。佳润占地72亩,预计总投资1.5亿元,年加工鲜牛奶能力3万吨,上缴税金300万元,利润500万元,安排300人,现到位资金7000万元,完成2.4万平方米的主体建设,8月份将投入使用,将促进我区奶业的发展。润霖占地50亩,投资XX万元,现到位资金1400万元,室内完工,主体厂房5700平方米竣工,现正在调试设备,预计6月末将启动日宰8万只肉鸡生产线,肉鸡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润丰占地35亩,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预计8月份投产,是我区又一家肉牛加工企业。

二、加强村外市级畜牧小区建设、规模饲养不断扩大。

本着效益第一、多元投入,突出特色、群众自愿,素质并重的原则,“五统一、四通、三有”标准今年新建市级村外小区3个。张相镇南台村养猪小区占地10亩,10户、10栋,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修500米,总投资50万元,20万元,饲养能力3000头,现已完成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预计6月末投入使用。杨木乡八社村肉鸡小区占地100亩,10户、10栋,每个棚舍一次饲养7000只,年饲养能力35万只,现已落实地块和完成图纸设计。聂聂家沟村肉鸡小区占地15亩,6户、6栋,年饲养能力30万只,现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3栋棚舍。同时加强原有小区入栏,确保已建小区发挥作用,加快畜牧业规模化、化和标准化步伐。

三、 科技兴牧工作得到落实。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三源奶牛良种繁育中心,该中心已通过无公害畜产地认定,正在环境改造,争取无公害产品认证,今年将进行胚胎移植150头。完善13个改良站,加大科技服务力度,以开展科普之冬为载体,加强科技,组织养殖大户61户到沈阳参加奶业协会第七次年会暨第二届奶业展览会,并请专授到清河现场传授技术,提高了养殖户的文化素质和饲养水平。开展了黄改奶的改良工程,改善了牛群质量,增加了奶牛资源。成立了南台、前马、十八道奶业协会,集奶牛饲养、防疫、改良等生产技术工作为一体的群众团体的联合组织,发挥农户的约束管理能力,促进奶牛业向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区电视台利用黄金向全区播放养殖新技术,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养殖户安排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 依法治牧工作得到加强,畜禽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制定免疫计划,全面开展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清河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编制7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张相、杨木动物防疫监督所,每个所编制4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在每个行政村了1名动物防疫员,工资列入财政转移支付,形成了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完善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了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和防治高致病禽流感指挥部,完善了重大疫病与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重大动物食品应急预案。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三是及时培训召开,下发文件落实防控。3月12日举办了清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班,提高了防疫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部署了全区春季防疫工作。四是措施到位,实现免疫密度、免疫卡与免疫档案填写、耳标佩带率四个百分之百,并对新补栏家畜家禽进行补免,防止出现免疫空白,使我区畜禽常年处于免疫状态,保障畜禽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了我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确保我区无疫情发生。

强化防、检、监、治工作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各项领导小组,尤其加强了无公害畜产品查验,对无公害产品企业的操作规程、违禁药品使用,休药期进行认真检查和要求。加强了兽药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单位经营条件、假、劣、伪药经营情况。对全区肉类市场的经销情况进行督查,各种证件齐全、真实有效,未发现病害畜产品。 依法宣传,采取电视讲座、宣传车、宣传手册、传单、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养殖、依法预防和检疫。有效地控制了各种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了动物食品安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全区畜牧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在:一是不到位,对畜牧业的发展和强制免疫的重视程度不高;二是投入不够,加上农民资本积累有限,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三是封山育林,经营方式落后的肉牛、羊饲养业受到的冲击较大;四是畜牧产业化程度低,饲养规模小,出口创汇差;五是强制免疫措施不到位,对拒免户没有什么强制办法;六是防疫监督人员执法尚未完善,免疫监督不到位。这些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在以后工作中解决。

下步工作打算:

1、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市场的依托,也是联系基地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着力培养宏福、润丰、佳润、润霖龙头企业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加工龙头企业。

2、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不断扩大畜禽饲养规模。下一步重点抓好村外小区和规模饲养场建设,缓解林牧矛盾。进一步推广秸杆养畜技术,提高秸杆利用率。主要发展草业,广泛发展草业种植,大力推广退耕还草,加快培育壮大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推进草业产业化。和借鉴肉鸡标准化饲养的生产管理模式,使养殖业更健康持续地发展。

3、尽快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促进养殖业向科学、规模、环保、效益型转变。

4、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执法队伍 。

5、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确保畜禽健康发展。

6、大力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的质量水平。

7、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切实抓好秋季禽流感防控工作。

8、加强饲养、、经营畜禽及产品的免疫监管力度,变强制免疫为自觉免疫。

9、围绕“兴牧杯”竞赛开展好各项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5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6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

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xx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

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7月6日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7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

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

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

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

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

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

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

我所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

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

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

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

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8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xx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xx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以贯彻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作为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的基本动作和要求。在开展为养殖户服务活动中,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照“六条禁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个人在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六条禁令》者,从严从重处理。我局设立《六条禁令》举报电话:0794-4332780和意见箱,在检疫申报点显著位置公示《六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我局根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特点,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多次开展现场演练观摩、专家讲授活动,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检疫规程操作培训、“瘦肉精”检测操作培训、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规范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面达到100%,20xx年7月以来,我局举办大型培训活动已达7次。通过培训每个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检疫、检测操作技术、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提高了执法能力。

1.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自20xx年开展畜禽养殖屠宰场所官方兽医巡查监管工作以来,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工作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县对乡镇的巡查面为100%、乡镇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的巡查面为100%,县级官方兽医对包片乡镇和责任场所每两个月巡查一次以上,乡镇官方兽医对辖区内责任场所每月巡查一次以上,每次巡查都有监管记录,实现对畜禽饲养、屠宰过程全监管痕迹可查,确保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

2.执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印发放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饲养殖及屠宰企业是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增强了养殖者和屠宰企业的法律意识及行为自律。20xx年发放《畜禽养殖质量安全告知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共计3千余份。

3.畜禽投入品监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开展的还有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全县通过兽药GSP认证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店21家,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企业4家。20xx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收缴生产过期兽药、批号过期兽药共计269盒,查处兽药案件3起,查处销售劣质无产品标签饲料案件1起,结案4起。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9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0

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区牧业局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动物卫生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并在4月20日在步行街进行了《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详细了解。

二、认真做好市场及冷藏场所贮存经营动物产品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继续在城区内3个封闭农贸市场派驻监督员,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工作。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科人员放弃休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病害动物产品上市经营,并对辖区内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做好检查,保证入库产品证明、标识齐全,确保节日期间的动物产品安全。

三、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巩固驻场监督工作,严把屠宰检疫关,做到有宰必检,绝不漏检,严格控制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及病害肉出场。

四、加强对奶站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管理。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加强了对奶站和奶牛饲养场、养殖小区的检查,使未经检疫的奶牛不能上站榨奶,确保乳品安全。年初在上海、武汉等地发生A

型口蹄疫疫情后,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牧业局文件的要求,所里认真做好部署,所长负总责,把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头,做好禁止跨省引进奶牛的宣传与检查,经过检查,未发现跨省引进奶牛的情况。

五、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

经过多方努力,活禽进入封闭市场进行宰杀交易。各经营户均能做到分区经营,对现有3家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使之整改达到要求。

六、加强公路检查站的工作。

平台公路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过往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查证验物工作,并认真做好消毒,确保疫情不传入我区。

七、防控猪流感方面工作。

在4月末发生猪流感疫情后,我所按照省局文件的要求,严密部署,所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划分了具体任务,实行了责任落实到人及责任追究制度。在屠宰场、市场、冷库等场所张贴了《关于加强对猪肉产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域外进入我区的猪肉产品应报检,合格方可上市,冷藏的猪肉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方可入库冷藏。并对辖区内猪饲养场进行严格检查,对2家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八、动物诊疗机构监管。

我们对未取得《兽医从业合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行医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检查,使得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饲养场(养殖小区)强制免疫工作的全面开展,协助畜牧站做好免疫注射,并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止发生动物疫情。

二、加强奶站的监管,保证原料奶的质量安全。未经检疫的奶牛绝对不能上站榨奶。

三、加强屠宰环节及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严格做好输入我区动物、动物产品的申报检疫工作监督检查。

四、加强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管,按照农业部令第17、18、19号的要求,做好乡村兽医的管理和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核发证工作。

五、加强对冷藏场所的监管,要保证冷藏的动物产品证明标识齐全,方可入库。

六、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保证活禽交易市场秩序。

七、加强公路检查站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防止动物疫情传入我区。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1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4日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2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3

市畜牧兽医局:

今年我县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早着手、早部署,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圆满的完成了防疫任务,现将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共下发禽流感疫苗54万毫升,新城疫54万羽份,猪口蹄疫疫苗12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27万毫升,猪瘟疫苗 9.6万头份,蓝耳病疫苗18万毫升。全县猪存栏6.15万头,牛存栏0.865万头,羊存栏23万只,禽类存栏50万羽。牛口蹄疫应免0.832万头,实免0.832万头,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羊口蹄疫应免22.3万只,实免22.3万只,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猪口蹄疫应免6.08万头,实免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挂标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免50万羽,实免50万羽,免疫密度为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6.08万头,实免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猪瘟应免6.08万头,免疫6.08万头,免疫密度为100%;鸡新城疫应免50万羽,免疫50万羽,免疫密度100%。圆满完成了各项防控任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今年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强化基础免疫,加强应急管理,做好预警预测,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抗体监测达国家规定标准。为保证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我们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1、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按照市局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总体安排,3月13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及各镇镇长(农业园区、办事处主任)、县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基层畜牧兽医站站长、县畜牧系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各级关于防控重大动物疫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对全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政府下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府政办发[2012]17号)文件,给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下达了《xx县2012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书》,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内容明确列入了任务书。县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府牧发[2012]20号)和《关于2011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府动防指办发[2012]1号)文件,县畜牧兽医局赵鹏飞局长对我县的动物防疫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一是在明确了防疫工作时限,抽派22名疫控中心技术人员对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的防疫工作实行包乡负责;二是成立督查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包片巡回督查。三是公路动检站设卡查堵,密切监测,严防疫畜进入县境,同时加强定点屠宰及食品市场检疫。四是将所有防疫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作为晋升职称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达到要求。五是要加强对疫苗的使用管理,建立了疫苗调入调出相应台帐,在防疫过程中,要求做到“一畜一针,部位准、剂量足”,在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确保疫苗有效利用。六是与全县334名村级防疫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村级防疫员的劳动报酬及时兑付,让每位防疫员都能认真防疫、安心工作。七是与养殖场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填写防疫反馈单,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也对免疫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保密度责任。按照县政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定责任书、落实防疫经费,积极组织动员,采取多种方式紧抓免疫工作,如制定村级防疫员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将村级防疫员补贴与工作挂钩,制定详细的春防工作安排等,把防疫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

通过县、乡两级政府对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有效确保了全县无重大疫情发生。据统计,今年春防工作县、乡两级政府共投入经费120万元。

2、加强免疫密度,强化免疫质量

在全面普查、掌握畜禽存栏情况的基础上,春防开始以来,我县广大畜牧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积极行动起来,对我县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病种进行了免疫。突出专抓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的免疫注射工作,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行经常免疫与集中免疫结合,应免尽免,及时补针补免,确保免疫率达标。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了免疫,保证了动物免疫的程序化。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程序免疫率达100%。重点是对散养户进行了集中免疫,完成了我县的春防任务,确保免疫密度达到了100%。

3、强化督查,确保防疫进度

为保证春防工作落到实处,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四个督查组,包片负责,对全县20个镇(农业园区、办事处)的防疫工作进行多次全面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及时推广;同时也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镇政府(农业园区、办事处),提出整改意见,实行“回头看”制度,有效促进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完成。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4

2014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二、重视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强化监督。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加强执法。一是制定完善了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准确、书写规范、档案完整。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规范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5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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