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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兵团人物”材料 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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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兵团人物”材料 事迹材料

时光如梭,八年的光阴,已匆匆而过。霍拉山下的树木,已枯枯荣荣了几回,霍拉山下的河水,已行进了千万里;然而在霍拉山下数万人的心中,有一个名字,人们永远都记忆如初,人们永远都为之骄傲,人们也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位英雄的名字,就让我们都牢牢铭记心中吧,“革命烈士”——余建民!
提起余建民,霍拉山下的人们,记忆不由得总会一下回到那个让英雄衣衫鲜红的日子。那是XX年9月13日13时,无业人员韩建强在连捅继父9刀致死之后,窜至该连操场,并大喊大叫“我把周朝杀了,谁也别管我,谁管我我就杀谁!”当时,正值秋收大忙时节,由于青壮年劳力都在一线忙碌,连队只剩下老弱病残、妇女和儿童,大家是敢怒不敢言。然而,谁都清楚,杀人偿命,更何况是他杀了自己的继父?!突然,一辆夏利车使劲了连队,韩建强好像是得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急步上前拦住出租车,一头钻进车里,持刀对准司机:“快,给老子开到25团,不然杀了你!”眼看着又一条人命受到威胁,没人知道该如何是好?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骑车给果园职工送饭回连队的二十八团五连副连长余建民正巧看见。他大喊一声:“住手!韩建强你想干什么?”韩建强冷笑道:“你少管闲事,否则,连你也杀!”余建民并没有被吓倒,他怒喝一声:“下来,赶快给我下来……”车中急于逃走的韩建强知道,余建民可是条真汉子,尽管他身体单薄,可他却不会后退半步。急于逃走的韩建强立刻把刀子对准了车窗外的余建民,让其走开。余建民健步上前,准备夺下韩建强手中的刀,以免他在伤及他人。于是,正义与邪恶较量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激烈的搏斗中,车门被带开,强大的惯性把余建民顶到了车头上。这时,韩建强趁机跳下车,冲余建民就是一刀。顿时,余建民的腹部血流如注,当即栽倒在地。“不能让这家伙再逃掉,再去伤害他人,不能!”余建民强忍着剧痛起来,捂着腹部向近处的商店冲去,他要去打电话报警……已杀红眼的韩建强,却紧追不放,也追到商店。此时的余建民,已是体力不支,丧心病狂的韩建强冲进商店边喊:“我让你管闲事、我让你管闲事”,一边用刀子对准余建民的喉咙、胸部、腹部,连捅5刀。鲜血飞溅,余建民怒视着疯狂的韩建强……
很快,闻讯赶到的28团派出所和库尔勒垦区公安局的干警,迅速将韩建强制伏。素不相识的司机获救了,可用生命伸张正义的年轻的副连长余建民却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年仅34岁!路旁高大的白杨树,牢牢记下了这悲壮的时刻:9月13日14时零8分。

每当回顾起这段记忆,多少人禁不住热泪盈眶!

霍拉山作证,英雄的十八团渠作证,太阳作证!这片土地和家乡的父老乡亲作证:余建明,他是咱老百姓真正的贴心人!

1968年5月21日出生于新疆兵团二十八团五连(现二十九团一连)的余建民,从小就为人善良,富有爱心。他的父母,都是1956年来新疆的支边青年,为人厚道,乐于助人,他们经常教育自己的儿子,做人要不怕吃苦,不怕奉献,要有正义感。只有这样,才够算是咱兵团人!余建明的父亲余长庆、母亲邓海兰,由于工作认真,总能在职工中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曾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

在父母思想的影响下,余建明为人特别善良,早在上学时,余建明就经常的帮助邻居家挑水、劈柴、送菜、送粮,十几年如一日。那时,建明的母亲常年有病,他是忙里忙外,却从不叫苦叫累!
工作以后,余建民一步一个脚印,从农工、上士、司务长、农业班长、治保主任、直到副连长岗位,他把自己的一腔热情全部献给了生养他的这片热土!

原5连党支部书记黄保民、连长张长江告诉说:“他们班子的成员能团结一心,其中小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工作主动,善于大胆管理,关心职工,善于钻研,喜欢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是名难得的好干部……”

作为新疆军区预备役师高炮团二营一连一排排长和连队的治保主任,余建民8年来尽心尽职,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坚持晚上查班查岗,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精力,但却从不多拿一分钱。
老职工王景泰说:“有一年7月,团里组织生产骨干到焉耆垦区观摩,我穿了一双拖鞋,余副连长看见了,问我原因。当我告知他,我刚给上高中的儿子送去生活费,手头有些紧后。他转身走了,没过几分钟,他自己掏钱买了双布鞋要给我穿上…….”

余建民的家十分简朴,除了团场职工家常见的家具外,几乎没有值钱的东西。可是,在5连工作期间,他却先后20余次为团场困难职工捐款捐物价值达千余元,还两次献血!

这就是我们团场平凡而崇高的“连官”,他们在共和国的干部档案里,是最小的官了,但是他们却始终如一、长年累月的履行着自己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余建民走了,霍拉山为之动容,曾滚滚的十八团渠为之呜咽!

英雄走了,人们却永远不会忘记他!XX年11月27日,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张庆黎带领兵团党委和兵团的240万职工群众的亲切问候,来到年迈多病的余建民母亲家中,向英雄的母亲和妻儿致以崇高的敬意。XX年1月11日,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做出确定:追认余建民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XX年4月15日,兵团党委追授余建民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追认余建民同志“中国共产党党员”;XX年8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余建明同志为“革命烈士”。 霍拉山下的英雄魂——余建明,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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